Friday 14 October 2016

讀路得記後感 (4:9-10)  王健華、葉翠芬

4:9 [hb5] 波 阿 斯 對 長 老 和 眾 民 說 、 你 們 今 日 作 見 證 、 凡 屬 以 利 米 勒 和 基 連 、 瑪 倫 的 、 我 都 從 拿 俄 米 手 中 置 買 了 .
[kjv] And Boaz said unto the elders, and unto all the people, Ye are witnesses this day, that I have bought all that was Elimelech's, and all that was Chilion's and Mahlon's, of the hand of Naomi.
4:10 [hb5] 又 娶 了 瑪 倫 的 妻 摩 押 女 子 路 得 為 妻 、 好 在 死 人 的 產 業 上 存 留 他 的 名 . 免 得 他 的 名 在 本 族 本 鄉 滅 沒 、 你 們 今 日 可 以 作 見 證 。
[kjv] Moreover Ruth the Moabitess, the wife of Mahlon, have I purchased to be my wife, to raise up the name of the dead upon his inheritance, that the name of the dead be not cut off from among his brethren, and from the gate of his place: ye are witnesses this day.

人棄我取,波阿斯並不是為了貪圖更多的財產田地,而是成就上帝對家庭所承諾的義。

聖經是這樣記錄的: 「波 阿 斯 對 長 老 和 眾 民 說 、 你 們 今 日 作 見 證 、 凡 屬 以 利 米 勒 和 基 連 、 瑪 倫 的 、 我 都 從 拿 俄 米 手 中 置 買 了 .」一個經歷喪偶喪子的寡婦家庭,無子送終,破碎的家只剩下兩個女人一塊田地,如今得同族宗親波阿斯公開向十位長老和城門的眾民說: 「凡 屬 以 利 米 勒 和 基 連 、 瑪 倫 的 、 我 都 從 拿 俄 米 手 中 置 買 了 .」眾人見證波阿斯的承諾,也是他對所愛的人的承諾,這並非沒有代價的,皆因他若與路得誕下麟兒,無論地或兒子都歸以利米勒、瑪倫名下。是愛情叫人偉大?還是上帝的義活在他生命裡?

經文繼續記錄下去: 「又 娶 了 瑪 倫 的 妻 摩 押 女 子 路 得 為 妻 、 好 在 死 人 的 產 業 上 存 留 他 的 名 . 免 得 他 的 名 在 本 族 本 鄉 滅 沒 、 你 們 今 日 可 以 作 見 證 。」終於這位信靠以色列上帝的摩押女子路得找到安身之所,情郎波阿斯的目的清楚不了: 「好 在 死 人 的 產 業 上 存 留 他 的 名 . 免 得 他 的 名 在 本 族 本 鄉 滅 沒」,波阿斯對以利米勒、基連、和瑪倫一家的尊重躍然紙上!在此,我們見到波阿斯雖然富有卻十分慷慨,為人公義又甚有謀略,憐恤孤寡但非不按理性,終於他娶得賢婦路得,安撫了拿俄米苦澀的心!

中國人有句話: 「誠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物之終始,不誠無物」(1) ,其中論到「 誠」,是完成自己人格的重要原素;「道」,則是引導自己走向當行的道路。而「誠」是萬事萬物的始終本末,因此「不誠」便就虛妄無物了。波阿斯又是否展現出做人的誠信呢?(待續)

(1) 中庸第二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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